关于重申取消“毕业前清考”的通知
[新闻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2日]
2018年8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通知》要求各高校严格本科教育教学过程管理,严格考试纪律、严把毕业出口关,取消“清考”制度。
根据《四川音乐学院本专科生补考及重修管理实施办法》,不合格的学生应及时参加教务处每学期组织的补考和重修。请所有学生尽快登录教务系统查看,特别是临近毕业的2014、2015、2016级的同学。具体规定详见学校有关通知和操作流程。
请各系(院)召开学生大会,及时宣传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务必将本通知转发到所有学生,督促他们努力学习,诚信做人。引导学生成为政治合格、德艺双馨、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教 务 处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