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音成都美术学院分团委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07年10月15日]
一、坚持“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宣传、执行院党总支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做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二、负责制定全院团员青年思想教育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计划的落实。认真履行《团章》及有关团的决议和规定。
三、发挥共青团独特的育人功能,大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开展富有特色的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及体育活动,努力创造更多的机会,提供更好的条件,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进学生的素质教育。
五、负责团员证的管理,收缴团费,负责发展新团员、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六、发挥好院党委联系团员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负责对团员进行教育、评议和管理,监督团员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正当权利不受侵犯。
七、协同学工部(学生处)制定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计划,并组织相应计划的实施。
八、指导院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负责推荐学生会干部。
九、指导作好学生各社团的管理,引导各个社团规范有序的开展活动。
十、加强对系团总支等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好专(兼)职团干队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有益青年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完成领导以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组织和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将自身的成长成才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川音成都美术学院分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