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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音成都美术学院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07年10月18日]



      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工作,建立一只精干、高效的学生干部队伍,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为在学生干部中选拔才德兼备、能力突出、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干部,特制定本条例。

      一、 学生会干部采取层层负责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各项工作必须逐级上报。学生会整体实行主席负责制,学生会各部实行部长负责制。

      二、 学生会主席有权提议任免副主席及各部部长,各部部长有权提议任免副部长及干事。

      三、 主席、秘书长、各部部长必须遵守各自的工作职责(见学生会工作职责)。

      四、 全体学生会干部务必严格遵守《院学生会章程》、《院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院学生会工作职责》。

      五、 学生会各部按时交工作总结、各种计划,准时参加学生会干部例会。

      六、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将各部(包含各社团),学期整体工作计划(含活动的资金预算)交秘书处,秘书长收集整理完毕后,交学生会主席,制定出新学期学生会整体工作计划,报院党组织、学生处备案。

      七、 全体学生会干部应强化时间观念,会议涉及到的与会人员务必提前5分钟到场。

      八、 逢院校大型活动,学生会主要干部(包括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部正副部长)必须到场。

      九、 学生会各部应加强内部沟通与相互配合。

      十、 学生会干部选拔基本要求:

      才德兼备、实事求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谦虚热情、爱岗敬业、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十一、 任职办法:

      1、 学生会干部任免必须按照正常程序采取聘任或竟聘的方式逐级审批。干事任免及调配由各部提出意见,学生会审批。副部长以上由学生会提出意见,学生处审批。

      2、 副部长以上干部,因各种原因离职者,必须提前向秘书处和分管副主席递交申请。对于申请离职的干部,学生会研究后同意其离职的,决定递补人选报学生处审批。

      3、 经一周公示后,无来信、来人、来电子文件等反馈意见、问题及检举揭发情况,即任免职务。

      十二、 评选先进的办法:

      1、 才德兼备、实事求是、工作到位。

      2、 乐于助人、学习优良、成绩突出。

      3、 学生处老师及其他老师推荐。

      十三、 干部工作程序:

      1、 主席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兼管秘书处;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并负责所分管各部的具体工作。

      2、 各部部长具体实施各项工作,向分管副主席负责,副主席向主席负责。

      3、 秘书处负责协调各部工作,配合副主席开展具体活动,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管理档案。

      4、 院学生会、各系学生分会举办各项活动必须填写《川音成都美术学院学生活动申请表》。逐级上报审批,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得举行。活动申请表一式两份,必须有统一编号;申请经审批后,一份交举办活动的部门,另一份交院学生会秘书处存档。

      5、 经批准成立由学生会社团部管理的学生社团举办活动必须填写《川音成都美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交学生会秘书处,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未批准的活动不得举行。学生社团的活动申请一式两份,经审批后,一份由学生会秘书处存档,一份交社团。

      6、 举办活动的各部门必须作好活动经费预算、决算、记录工作,在活动结束后核报经费时填写《川音成都美术学院经费报帐单》和上交活动总结书及有关活动图片于院学生会秘书初存档。

      十四、例会制度:

      1、 每次召开部长例会,通报各部门本周工作情况,安排下阶段工作,具体时间由院学生会主席团决定。

      2、 每月召开一次副部长以上会议,对本月学生会活动进行总结,安排下月工作,具体时间由学生会秘书处确定。

      3、 各部每三周召开一次本部门例会,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总结安排,具体时间由各部制定后交秘书处备案。

      4、 院学生会例会必须按时召开,并做好会议记录。院学生会秘书处负责对学院学生会各部门例会进行检查;院学生会临时召开的各种会议由院学生会秘书处负责记录。

      5、 院学生会干部不得随意缺席例会,却有特殊原因的必须请假,如无故不参加例会并未请假的依照干部出勤、考核的有关条款给予处理。

      6、 干事请假由部长副部长审批;部长请假由分管副主席审批;副主席请假由主席审批。

      十五、考核、考勤

      1、 学生会干部考核工作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每学期末学生会秘书处根据各部门会议及出勤情况在学生会主席领导下对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能力、业绩、学习成绩、团结协助能力等项目进行综合考核。学生会主席考核由学生处负责。

      2、 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分为会议考勤和活动考勤,院学生会会干部考勤由秘书处负责,纪检部监督。

      3、 学生会干部学期考核实行百分制,考勤占总分的30%(30分),部长、副部长评分各占20%(20分),会议评分占10%(10分),总结书、计划书及活动资料占20%(20分)。学生会干部缺勤会议或活动一次扣10分,迟到一次扣8分;总结书、计划书或其他文件图片资料过期尚无上交扣8分,迟交扣5分。

      十六、处罚制度

      1、 学生会干部处罚制度共分三级,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开除。

      2、 口头警告:在学期内,无故不参加例会、活动一次或迟到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者给予口头警告。

      3、 书面警告:经口头警告,仍无故不参加例会、活动或迟到,以及在工作中犯有重大错误者予以书面警告;予以书面警告的学生会成员,可视情况对其留职考察一个月,考察期满后工作仍未改观的,干部自动降级,干事自动退出学生会。

      4、 开除:学生会干部涉及在以下条款,经学生会干部讨论决定后,按正常程序撤消其职务。

      A:学习成绩上,部长、副部长凡有不及格者,考试作弊或受到学院各种处分(包括通报批评)的学生会干部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B:有不良习气的(如打架等)。

      C:不配合学生会或学生处工作的。

      D:不正当男女关系者。

      E: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者。

      F:没有按时完成工作者。

      G:个人累计三次违反校规院纪者,自动辞职。

      H:凡因重大失职或重大失误造成较坏影响者。

      I:累计受到学生会主席三次口头批评者。

      J:夜不归寝三次者或11点后在外逗留累计三次者。

      K:两次旷会者;累计三次集会迟到者。

      十七、档案管理

      (一) 学生会档案属学生会内部资料,各类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借阅。学生会档案由学生会秘书处管理,分管档案的秘书长负责,各类档案必须按照类别、编号存放。未经秘书处同意不得随意翻阅。

      (二) 档案分类

      1、 文件类:包括上级所发学生活动资料文件,学生会举办活动通知。

      2、 申请类:包括学生会各部门活动申请,学生社团活动申请。

      3、 计划类:包括学生会年度各种计划,各部年度及各项活动工作计划。

      4、 总结类:包括学生会年度总结,各部年度及各项活动总结。

      5、 学生干部档案类:包括学生会全体成员档案,学生社团负责人档案。

      6、 会议记录类:包括学生会会议记录,部长级例会会议记录,学生会各部例会会议记录。

      7、 图片类:包括学生会各项活动的照片、图片。

      8、 其他类:包括学生会资产管理资料,外联资料,学生社团档案。

      (三) 各种资料,相关部门查阅后统一交回学生会秘书处,未办理借阅手续,档案不得随意带出学生会办公室。

      (四) 各类存档文件必须用A4纸打印,学生灰主席签字后存档。

      (五) 每年年底,学生会秘书处负责将本年各种档案按照分类、编号、独立装订。

      十八、学生会干部换届时,必须做好各种资料、财产、档案的交接工作。

      本条列从公布之日起实施,本条列解释权归秘书处,监督权归纪检部。由纪检部监督全体学生会干部遵守其条列,有权向主席提出罢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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